(一)对象与集合
我们看到的、听到的、闻到的、触摸到的、想到的各种各样的事物或一些抽象的符号,都可以看做对象,一般的,我们把一些可以确定的不同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,就说这个整体是由这些对象的全体构成的集合,构成集合的每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。
(二)集合元素的性质
1.确定性:给定一个集合,它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,也就是说给定一个集合,那么任何一个元素在不在这个集合中就确定了。例如:“亚洲国家的首都”构成一个集合,北京这个元素就在这个集合中,而纽约、伦敦、巴黎这三个元素就不在这个集合中。而”个子高的人“就不能构成集合,因为1.65米的人这个元素不能确定在不在这个集合中,是不确定的。
2.互异性: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。如写成{1,1,2},等同于{1,2}。互异性使集合中的元素是没有重复,两个相同的对象在同一个集合中时,只能算作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。
(三)集合的表示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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